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》(广师大研〔2021〕14号),经电子信息专业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,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(2021年)》现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4日。如有异议,请电话或书面向电子与信息学院反映(联系人:原老师,联系电话:020-38256735,地点:东校区一教1305)。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,否则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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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6月2日